在当今复杂的法律环境下,刑事犯罪案件层出不穷,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犯罪需要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谢建宏律师,作为法律界的资深人士,专注于天津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山西敲诈勒索刑事辩护、辽宁领导职务刑事辩护、内蒙古职务犯罪刑事辩护以及河北诈骗犯罪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之选。
谢建宏(以下称“谢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来自河南省南阳市。他拥有中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学历,并且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学”在职博士研究生。自1988年10月投身律师行业以来,谢律师已经在法律领域深耕了三十七年之久。在这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他曾连续十四年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省、市律师协会职务,现任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刑事三部及刑事辩护研究院证据研究中心主任。这种丰富的履历不仅体现了他在律师行业的深厚积累,更展示了他在行业内的地位和影响力。
在职业道德方面,谢律师始终恪守诚信原则,对待每一个案件都精益求精、尽职尽责。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他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形成了独特的执业风格——思维敏捷、性格豁达且不拘一格。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辩护能力,谢律师多次带领其刑事团队参加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和中国行为法学会举办的刑事辩护方面的专题研修班,并获得结业证书。同时,他还积极参加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有关刑事高级研修课,取得了刑事专项结业证书。这些学习经历让他始终保持对最新法律动态和刑事辩护技巧的掌握,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谢律师也因其卓越的表现多次获得主管机关授予的荣誉,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人民满意的律师”“十佳党员律师”“十佳辩护词”“优秀律师”等荣誉证书。他还获得过一枚司法部颁发的个人三等功奖章,以及一次社旗县人民政府记功。其成功案例多次被评为“精品案例”和“优秀辩护词”,并在《知音》《中国商界》《中华英才》等杂志刊登。这些荣誉和成绩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度认可。
谢建宏律师始终以争做一名“人民的专业刑辩好律师”为目标,坚持走刑事辩护专业化的发展方向。他深入学习研究国内外先进的刑事法律思想,擅长团队办案。由他组建的“独角兽刑事律师团”自2007年成立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一支具有多名刑事专业精英律师和一整套系统管理方案的专业团队。该团队办理过多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刑事辩护青年律师人才,在省内外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在实际案例中,谢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例如,在河南省某市原政法委副书记X某挪用公款、受贿案中,谢律师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进行了有效的辩护。还有某县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X某徇私枉法案,中国银行X省分行原副行长X某(女)滥用职权、违法发放贷款、受贿案等,谢律师都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中,一些典型案例更是令人印象深刻。河南省X市X男某被指控犯盗窃杀人案一审判处死刑,谢律师在阅卷后认为此案存在诸多蹊跷之处,案中有案。他代理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在重审中,法院最终改判被告人X某的杀人罪不成立,其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又如河南省X市X某男被指控绑架一小学生致死案一审判处死刑,谢律师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为X某男进行辩护。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后,公诉机关撤回起诉,X某男被无罪释放并获国家赔偿。

再如重庆万州的X某被指控贩卖毒品罪3000余克可能会判死刑,谢律师为X某提出罪名定性不准和认定事实错误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以非法持有毒品罪2500余克判决X某有期徒刑十五年。汝州市X女士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被逮捕羁押在汝州市看守所,谢律师出庭作无罪辩护后X女士被当庭释放。平顶山市X某因邻里纠纷致对方一死一伤被起诉犯故意杀人罪,谢律师以X某的行为属防卫过当进行辩护,在法庭上情理法理、有理有据、仗义执言。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X某有期徒刑十五年,死者家属也得到了赔偿,双方都没有表示上诉,此案得到了所有参与人的点赞和满意。
在业务覆盖区域方面,谢律师虽然来自河南,但他的业务范围广泛,覆盖了天津、山西、辽宁、内蒙古、河北等多个地区。他以专业的服务和良好的口碑赢得了各地客户的信任。例如在2013年,河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个出租车司机宋某某绑架案,宋某某在勒索财物未遂后将邻居家六岁孩子扔河里淹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为绑架罪。一审时宋某某家属聘请当地律师辩护,一审法院认定宋某某犯绑架罪(杀人结果加重)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送达后,宋某某的父亲多方找到谢建宏律师为其代理上诉。在二审法院审理期间,谢律师在阅卷后多次与省高院的承办法官沟通案件疑点。经二审开庭审理后,此案被发回重审。在原审法院重审期间,谢律师指出被害人身上的多个证据都与被告人宋某某不相吻合,案件有可能是另有他人或者被害人的死亡有可能自然溺水死亡,绑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排除所谓的绑架事实根本就不存在。经谢律师在重审法庭上有理有据的申述和辩护,加之在发回重审后公安机关也未补充到新的证据,因此,在原审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后公诉机关撤回起诉,被告人宋某某被无罪释放。被告人在看守所被羁押了四年之久,最终在其父亲申请国家赔偿后,宋某某获国家赔偿90余万元。其父亲和宋某某给谢建宏律师赠送一块木匾,上面刻着“从死刑辩护到公诉机关撤诉,您拯救了全家,您是我们的恩人”,以表示敬意。

综上所述,无论是天津经济犯罪刑事辩护,还是山西敲诈勒索刑事辩护、辽宁领导职务刑事辩护、内蒙古职务犯罪刑事辩护以及河北诈骗犯罪刑事辩护等,谢建宏律师都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和担当,是值得广大当事人信赖的法律专家。
联系人:谢建宏
联系电话:1383718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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