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城市房屋拆迁企业资格审批 |
|
行政许可依据 |
1、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0条; 2、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5条; |
|
行政许可条件 |
(一) 一级资格 (二) 二级资格 |
|
申请材料目录 |
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 2、拆迁企业资格申报表和电子文档; |
|
行政许可程序 |
1、 申请核定房屋拆迁资格的企业,应当到所在地县、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企业资格申请表》或从河北建设网上下载表格; 2、申请核定房屋拆迁一、二级资格的企业,应当将申报材料提交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行政许可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表格下载 |
见附件 |
|
行政许可数量 |
无数量 |
|
收费及依据 |
不收费(证书工本费从行政许可专项经费中列支) |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2621